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企业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的企业信息,根据《企业信息公开暂行条例》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指南。

中盐股份公司信息公开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信息:

1.工商登记等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简介,董事会成员、党委、经营班子任职情况,工商登记信息,本部组织架构,所属企业名录等;

2.公司治理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公告、重要人事变动、企业负责人薪酬情况、员工招聘、招投标信息等;

3.企业主要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

4.企业重大事项,包括企业重大改制重组结果、通过产权市场转让企业产权和企业增资等信息;

5.有关部门依法要求公开的监督检查问题整改情况、重大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情况;

6.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7.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中盐股份公司主要通过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信息。同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信息特点,可通过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移动媒体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内的企业信息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中盐股份公司申请获取相关可以公开的企业信息。

1.受理部门。信息申请公开受理部门为中盐股份公司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提交申请流程。

(1)材料准备。申请人提出申请,填写《中盐股份公司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3),申请表通过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下载。申请人应填写完整申请表中各项内容(含所需信息内容、所需信息用途等),确保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并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材料。为提高申请受理效率,一张申请表只能申请一项信息,申请人应详细、准确地描述所需信息;为便于查询所需信息,信息公开受理部门可要求申请人提供所需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中盐股份公司信息应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申请人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递交申请的,需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中盐股份公司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递交申请的,需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中盐股份公司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中盐股份公司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代为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

(3)申请办理。中盐股份公司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符合依申请公开要求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信息原因或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应当根据申请人选择的方式(电话或者电子邮件)作出相应受理确认,并正式登记办理收文。

(4)办理方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先由中盐股份公司本部各部门根据分工提出,再由中盐股份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经审计部(法务风控部)、证券部、保密办公室审核后公开。其中,工商登记等企业基本信息,相关部门应当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相关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于依申请公开信息,中盐股份公司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依申请公开信息涉及第三方利益时,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期限内。


附件:

中国盐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公开申请表

注: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需要提供申请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4-04-30 14:57:05